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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建委 发布时间:2008-09-12 15:16:00
 

各旗区建设局、康巴什新区规划建设局、沙圪堵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市直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施工企业:

   为落实领导干部大接访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按照《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的意见》(鄂纪发[2008]13号)文件精神,市建设委员会拟定并印发如下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市建设委员会大接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子祥;

副组长:高凌祥、林强、蔺玉莲、周如山;

成员:任光飞、各科科长及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由张埃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地接待群众来访。属于本级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事项,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对问题重大、重信重访等事件要召开专门调处会议。

二、接访具体安排

从2008年9月开始,每周二为市建设委员会接访日,按钟子祥、高凌祥、林强、蔺玉莲、周如山的顺序依次轮换。若主接访人不在委内,须委派其它人代替接访,确保不空岗。若遇非接访工作日的上访由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一名委领导接访。也可预约上访,联系电话:0477-8580092。

接访地点为市建设委员会检测中心509室。

接访时,要摆放公示牌,标明姓名、职务,并对每一件信访事项填写《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群众来访登记表》,签署具体处理意见。

三、深入基层、下访调研

针对接访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由委领导带队,不定期深入旗区、企业,现场集中办公。专门针对信访、举报和纪检重点工作,一年内所有旗区至少各去一次。加强对旗区建设部门纪检、信访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四、及时请示,做好总结

对接访和下访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纪检委等上级部门请示。每次接访、下访都要做好记录,年底前认真总结本年度纪检、信访工作,并写出书面报告。

五、其它

“鄂尔多斯建设网”对该实施方案进行公告。

该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0477-8580092

附: 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2008年大接访工作安排表

            

二00八年九月十一日

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2008年大接访工作安排表

时间

星期

主接访领导

地点

备注

9月2日

星期二

钟子祥

509室

 

9月9日

星期二

高凌祥

509室

 

9月16日

星期二

林强

509室

 

9月23日

星期二

蔺玉莲

509室

 

9月30日

星期二

周如山

509室

 

10月7日

星期二

钟子祥

509室

 

10月14日

星期二

高凌祥

509室

 

10月21日

星期二

林强

509室

 

10月28日

星期二

蔺玉莲

509室

 

11月4日

星期二

周如山

509室

 

11月11日

星期二

钟子祥

509室

 

11月18日

星期二

高凌祥

509室

 

11月25日

星期二

林强

509室

 

12月2日

星期二

蔺玉莲

509室

 

12月9日

星期二

周如山

509室

 

12月16日

星期二

钟子祥

509室

 

12月23日

星期二

高凌祥

509室

 

12月30日

星期二

林强

509室



主办: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 承办: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信息中心
电话:0477—8580092 传真:0477-8580080 E-Mail:yilate@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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